外遇,抓姦,離婚
徵信社專家論述

小三元配同出遊 懷孕才知遭背叛

2015-11-17

一名已婚的李姓男子,因牙痛到診所治療時,結識到擔任護士的吳姓女子,事後,兩人發現彼此有相同興趣,便背著李男妻子搞婚外情,甚至李男大膽地邀約妻子及小三一同出遊,直到吳女將懷孕喜訊公布後,李妻才得知丈夫和吳女背著她搞婚外情,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出通姦告訴。法院審理期間,李男表示當初他和吳女表示自己已經離婚,因此吳女根本完全不知情自己婚姻尚存在,再加上其為了安撫妻子情緒,因而決定將名下財產全部過戶給她,換得其原諒及撤銷告訴。而由於李男和李妻已達成和解共識,再加上這件事從頭到尾吳女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因此法官判定兩人不起訴處分。

中華民國婚姻危機處理協會外遇蒐證專家論述

中華民國婚姻危機處理協會要告訴您,法律裡有不知者無罪的規定,因此,不管發生任何事情,只要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法官就不能依法將你定罪,畢竟你就真的不知道,那突然定你罪不就很無辜嗎?這就好比你在學校當任值日生,卻在抬便當時發現到便當減少,這時你根本就不知情,難道就要因此將減少便當怪於你頭上,要求你不得吃便當嗎?不過也因為這項規定,使得有些外遇人士濫用,常常向法官哭訴著自己並不知情,藉以逃脫應負擔的刑責,但他們應該也沒有想到,法官還是能夠過調查的方式,來查證其說的話是否為真實,因此,中華民國婚姻危機處理協會認為,既然當初你已經選擇要和已有婚姻在身的人搞婚外情,那你就得要有這個責任承擔日後所得面對的通姦風險,否則,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即便你逃得過一時,也逃不過一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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