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離婚
徵信社專家論述

錄音證據 無法證明通姦行為

2015-12-11

黃姓男子懷疑妻子有外遇,特地買支錄音筆,放在沙發底下,想要錄音蒐證,果然被他錄到妻子呻吟聲,以此錄音當證據,提告兩人通姦。兩人到案後否認通姦,黃妻表示,當天因為身體不適,請陳男幫他按摩,才會發出聲音,之後因為陳男流汗,才讓她在自家做簡單清洗;陳男也說出相同證詞,因為黃男沒有提出其他具體證據,因此檢察官認為,只能證明兩人關係匪淺,無法證實兩人有性關係,判不起訴處分。

台北徵信社價格外遇調查專家論述

所以訴訟中,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依照通姦罪來說,要有具體證據,能證明兩人有性行為,才能成功提告,甚至是勝訴,因為錄音證據不足以證明有性交行為,因此本案才會被判不起訴,不過,如果改成民事求償,可能有機會獲賠,因為兩人關係慎密,的確有侵害到配偶權,所以有機會能獲得賠償。通姦罪型的有利證據,像是使用過的衛生紙、保險套或是沾有精液的床單,都可以證實兩人有通姦行為,蒐證也是有技巧的,交給專業人員來執行,成功率能大大提升。遇到無法解決的事情,或是需要專人協助,優良徵信社推薦,多年經驗的台北徵信社價格,能協助您解決各種問題,依本案例來說,能蒐集到外遇證據,還能協助提告並求償,是男子找專人的最佳選擇。


徵信社收費表準表中華徵信所收費台北徵信社費用徵信社婚前徵信收費